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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试点工作

来源:广西民族医药网  时间:2008-4-7 17:20:00  查看:1114
本报讯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最近批准,广西今年开展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试点工作,这是广大壮医药人员盼望已久的佳音,也是增进民族团结的喜事。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广西卫生厅日前发出通知(见本报四版),要求各地作好有关组织工作。

    通知规定,凡具有高等学校壮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壮医学理论知识或参加过地市级以上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壮医药培训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壮医临床工作满1年者,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并具有一定壮医学理论知识,或参加过地市级以上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壮医药培训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壮医临床工作满1年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传统师承人员与确有专长人员,按照《传统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办法》(卫生部令52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在3月21日至4月11日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报名,并在4月14日至30日内到所在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试(聘)用单位所在地卫生局。

    通知指出,广西大多数民间壮医散在于各老少边山民族地区,交通及通讯不发达,且考生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而网上报名时间太紧,要求各地作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他们踊跃报名。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投诉及咨询电话:广西卫生厅中医处:0771—28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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