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民 族 医 药 研 究 所
桂民医研[2009]4号
关于二○○八年度科技奖励的决定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进步,根据《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及其科技奖励的规定,现决定对二○○八年我所获得科技立项、发表学术论著论文等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奖励名单如下:
一、科技立项奖:韦浩明、吕琳、滕红丽、牙廷艺、李凤珍、曾振东、朱红梅、苏青。
二、学术论著论文奖:韦浩明、钟鸣、韦英才 王柏灿、滕红丽、牙廷艺、曾振东、蓝日春、覃文波、李 珪、黄锦威、陈少锋、谭俊、冯桥、宋兴武、梁树勇、莫滚、杨东爱、黄琳芸、朱红梅、杨增艳、张青青、钟丽雁 、卓秋玉等。
希望获奖者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再立新功。同时,希望全所科技工作者要学习先进,开拓进取,发扬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研究开发,努力创造更多的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科技奖励名单
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