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明副局长听取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汇报
来源:广西民族医药网
时间:2009-4-3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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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带领人事教育司副司长洪净等领导,近来几日在我区调研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听取了自治区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的汇报。自治区人事厅、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成员单位和区直中医药民族医药机构的领导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由黄慧副巡视员主持,尤剑鹏副厅长、庞军局长汇报了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发展规划,何利顺副厅长等与会代表就如何从本身职能扶持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作了汇报。重点汇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颁布实施、自治区党委政府将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行业管理体系;以“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为指导,在自治区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领导下,起草《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壮瑶医药振兴计划规划纲要》、《中国—东盟传统医药科技文化合作交流基地规划纲要》以及《关于加快广西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大会”;积极筹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构建中医药服务体系。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关注和支持做好药用植物园的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等重点项目,中医院医疗服务网络基础建设、专科(专病)、中医药“治未病”健康等重点专项工作。
于文明副局长听取汇报后指出,广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建设,自治区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措施得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的发展,国务院即将下发《关于促进和扶持中医要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或已商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扶持和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希望认真贯彻中央的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落实自治区提出的几个重点项目。抓住新医改机遇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尤其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在实践中总结出一些适宜项目,探索出一条欠发达地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新路子。国家中医管理局将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广西中医药管理局供稿,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