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广西民族医药协会最近举办“农村壮医药发展工作座谈会”,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韦继松、区政协原副主席潘鸿权,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甘霖、区民委副主任吴代慧、区科协副主席谢林城、区药监局副局长刘华钢、广西中医学院副院长庞宇舟等领导出席,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和田东壮医医院、全国优秀乡村医生、民间壮医药代表、壮医药学院学生等相关人士60多人参加。
会上,甘霖通报了广西中医药、壮医药事业发展概况。与会领导和代表先后发言,对广西民族医药协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协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承担政府委托的行业管理事务、发掘整理民族医药文献、总结推广民族医药诊疗技法、培养民族医药人才、宣传民族医药科普知识、深入社区及农村送医送药、维护民族医药工作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几年来,协助自治区人大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制定《中医类别中医(壮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广西振兴壮医药、瑶医药计划规划纲要》等重要地方法规和策性文件,努力做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民族医药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为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做出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座谈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 《广西振兴壮医药瑶医药计划规划纲要》等地方法规和重要文件,研究探讨我区壮医药的发掘整理、推广应用工作。希望协会加强与农村的企事业和民营机构、民间医生的联系,推动农村壮医药在新型合作医疗中发挥作用的思路,为发展民族医药事业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对创办民营田东壮医医院、扶绥县积群壮医医院等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会议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实施细则等配套性政策,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各级政府应加强协调,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中医药、壮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将中医药、壮医药纳入医药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抓住中国—东盟博览会、传统医药高峰论坛和自由贸易区的平台,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扩大中医药、壮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传统文化走向世界。积极扶持中医药、壮医药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医药、壮医药工作的发展,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境外资金,通过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参加中医药、壮医药产业开发。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或者其他方式支持中医药、壮医药事业发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优惠政策。(协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