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党组织
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书
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根据自治区卫生厅桂卫创[20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加强我院党组织的建设,激发我院党员内在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推动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现作出承诺如下:
一、认真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院党委及各支部的领导班子要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使班子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二、认真抓好党员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党员队伍的培养与教育,督促党员抓好学习,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岗位设置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切实使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和衔接,提高工作效率。
四、创造最佳工作业绩。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在推动深化医改、服务人民健康中建功立业的原则,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争创最佳工作业绩。重点抓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的实施;二是住院综合楼的建设,三是临床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设,四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五是制定和实施我院十二五发展规划。要通过有效的工作,使单位发展步伐加快,社会经济效益提高,人民群众和本院职工在事业发展中受益。
五、树立良好的形象。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使我院党组织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员带头转变作风、依法行医、廉洁行医,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中共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委员会
2010年7月20 日